2006年8月1日

執念in'

被問了為什麼張將blog名改了,
雖然討厭解釋日記,不過就說一下吧。

前提是解釋一下什麼是《執念》。所謂《執念》是「對某種事物放了很深的感情,不願放棄也忘不了的一種心情。」
是在漆黑路途上唯一的亮光,一種近乎信仰的信念。

說真的,能否忘得掉也是不能也,
而非不為也。

有時也會反思自己是否太過執著於秀人,已是遙不可及的不存在,但只要想起他心頭就暖暖的,覺得自己還能活下去。
是一種供應靈魂的能量。一種特別的存在。

可是有時真的好無力,
告誡著自己要放手,但又自知雙手仍把拳頭握的緊緊的。害怕這樣的心理。
因為這也是一種惰性的依賴。其實「沒有你就活不下去」是騙人的,誰誰誰不也活了下去嗎?
依戀著執著的心情,同時卻也怕它會發酵變質,成為未來的阻礙。

怎麼這麼懦弱啊。你就這樣把它放在心間,反覆地反芻,只會成為嘔心的東西。這也是遲早的事唷。


……怎麼說呢?
遙遙相對也是一種幸福。

終有一天我會強壯到將你捨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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